山东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持续扩容扩能******
我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持续扩容扩能
积极采购发热诊疗药物、抗病毒药物、血氧仪、氧气罐等,提升医疗配置
本报记者 蔡明亮
“这两天感觉有点喘不上气,社区配备了血氧仪,对我们这些有需要的老人来说就是‘及时雨’。”1月5日一早,青岛市李沧区李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台血氧仪“到岗”,大崂路社区居民刘美玲来测量血氧饱和度。
“刘阿姨,您血氧饱和度在95%以上,是正常的。我给您开一些止咳化痰的药物,您平时多喝水,近期不要剧烈运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夫于清章仔细叮嘱刘美玲老人。
随着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的推进,防控工作重心转向“保健康、防重症”,我省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社区疫情防控体系、分级分类做好健康服务、及时响应居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
社区处在服务群众的最前沿。我省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扩容扩能,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口前移”作用,不断提升社区医疗救治能力,截至目前,全省5万多家村卫生室和2000多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实现接诊发热患者全覆盖。同时,积极采购发热诊疗药物、抗病毒药物、血氧仪、氧气罐等,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配置。
青岛市李沧区科学调度医护资源,加强急救药品和医疗设备储备。在李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30台血氧仪一起“到岗”的,还有肺功能仪、心电监护、抢救车等医疗设备和新三联、旧三联等急救药品。
“我们把辖区60岁以上老年人按照年龄、基础疾病、疫苗接种情况等分类标记,建立了台账,做好必要的医疗服务保障。我们手机也24小时开机,可以随时为他们提供在线问诊服务。”李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纪彩霞介绍,中心已成立8支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为重点人群提供个性化服务。目前,680份装有布洛芬、抗原检测试剂等用品的“爱心药物健康包”发放到60岁以上老人手中。
“这里紧邻济南西站,为应对春节期间大规模人员流动可能带来的新就诊高峰,我们提前储备好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尽可能满足上千人两周以上的基本用药。”济南市槐荫区兴福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王前告诉记者。该中心前期已将原有发热哨点升级改造为发热门诊,并设置了6张留观床位。
在济南高新区,孙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忙着“搬家”。“为了更好地服务居民,我们搬到了济南高新东区医院(山东健康集团济南医院),目前正在进行相关设备调试工作。”该中心副主任李加智介绍,他们将与医院共享医疗设备资源,患者能够在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享受到二级医院的医疗条件,“而且旁边就是医院急诊科,楼上就是ICU,开展急救工作也将更方便。”
记者了解到,目前,济南社区各种药品充足,布洛芬、连花清瘟等药品储备数量能充分满足就医需求,不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备好了新冠病毒感染中药协定处方方剂。
“线上就医,足不出户就能买到便宜药,真不错!”1月9日,济宁市任城区金城街道兴东社区居民陈丽丽在居民微信群里向邻居们分享自己的就医经历。济宁众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出“在线问诊+零加成购药”服务,居民只需关注中心微信公众号,选择“线上服务”就可足不出户享受家庭医生的在线诊疗和网格员的线下送药服务。送药服务可同时满足居民防疫用药和其他一般性用药需求。与此同时,中心还在社区开设一点多用发热便民医疗服务点,在居民家门口提供便利就医服务。
为更好地服务社区,我省还要求医疗机构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这几日,诸城市整合统筹医疗资源,协调人民医院、中医院等城区医院,适当安排医务力量到社区一线帮扶。
记者从省卫健委了解到,随着医疗资源的有效补充和分级分类诊疗体系发挥作用,我省各级医疗机构就诊发热患者数量持续下降,基层就诊比例持续上升。
(记者 李丽 王健 张晓帆 王浩奇 张鹏 参与采写)
浙江两会即将开幕 将审议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相关草案******
发布会现场。张煜欢 摄
中新网杭州1月9日电(张煜欢)9日,浙江官方在杭州举行2023年浙江省两会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即将召开的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和浙江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有关情况。记者了解到,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将审议《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草案)》,助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拓展中小微企业发展空间。
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于1月12日至16日在杭州召开。浙江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将于1月11日至15日召开。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共有14项建议议程,包括听取和审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工作报告,选举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选举浙江省政府省长、副省长,审议《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草案)》等。
中小微企业是经济链条上最为活跃的群体,也是浙江经济的特色和活力。如何进一步增强中小微企业发展信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李章军介绍,浙江作为中小微企业大省,早在2006年就制定出台《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条例调整对象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自上述条例实施以来,其在改善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有很大变化,特别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中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压力有所加大。同时,随着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全面修订和我省‘两个先行’目标的确定,现行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我省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亟需修订完善。”李章军说。
在2020年制定《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基础上,浙江制定《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草案)》。上述草案经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经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先后三次审议。为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凝聚浙江全省上下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广泛共识,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了将上述草案提请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