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运珠卖断货,“跟抢大白菜一样”!节前掀起买金热******
中新经纬1月18日电 (李自曼)“这买金子跟抢大白菜似的!想看个样式都看不了!”在北京西城区菜百首饰,一位几次三番想要挤进黄金首饰柜台前方的顾客感叹道。
近日,中新经纬走访北京多家商场发现,临近春节,黄金饰品走俏,黄金饰品柜台人头攒动。菜百首饰销售人员表示,客流量比平时多5倍。
数据显示,截至1月17日,千足金每克单价较2022年12月末上涨超5%;千足金黄金饰品价格较投资类黄金,每克高出百元以上的价格。
尽管如此,众多消费者还是选择在春节前购买黄金饰品。其中,黄金手镯、兔年转运珠备受消费者追捧。
黄金饰品比投资金条更受欢迎
“昨天晚上商场差点儿没关上门,我们正常是晚上8点30分闭店,但是到9点,店内还有很多顾客。”北京西城区菜百首饰的安保人员对前来询问营业时间的消费者表示。
1月14日,中新经纬来到北京西城区菜百首饰发现,多个柜台被围得里三层外三层。一个销售人员,需要同时要面对5到6个客户的咨询。
在北京工作的樊女士准备给妈妈买一些黄金首饰,作为新年礼物。樊女士表示:“疫情之后,我已经三年没有回家过年了。妈妈一直喜欢黄金首饰,所以准备来挑挑款式。不过,我真没想到这么多人,等了半个多小时,售货员也没顾上理我。”
中新经纬了解到,1月14日菜百黄金价格分别为,足金529元/克、千足金535元/克、黄金摆件548元/克、投资类黄金价格为417.9元/克。千足金与投资类黄金的每克差价为117.1元。
从当天该商场的客流情况看,黄金饰品比投资类黄金产品更受消费者欢迎。
根据世界黄金协会数据,2022年前三季度,全球黄金消费量达到3386.5吨,同比增加了17.9%,这一数字已恢复至2019年疫情爆发前水平。需求增长主要受益于金饰消费回暖、金条和金币投资需求增加以及全球央行购金量的创纪录增长。作为全球金饰主要消费国,中国第三季度的金饰消费出现明显增长。
面对超百元的价差,为什么选择购买黄金饰品,而不是买金条等投资类黄金?中新经纬在现场采访了几位消费者。
在北京工作的陈先生表示:“黄金价格确实相比前两年有所上涨,但我感觉还会再涨,一时间很难降价。买黄金就要‘买涨不买跌’!尽管黄金首饰的价格较高,但它在保值的同时还能满足日常佩戴需求。买了金条只能放着,而且我之前已经囤过了金条了。”
家住北京西城区的刘女士表示:“虽然黄金饰品价格确实较贵,但是今年买黄金饰品可以用北京市西城区消费券,也算是有一定的优惠折扣吧。春节临近,戴黄金首饰也算应景,图个喜庆、吉祥。买投资类黄金的话,预算有限,感觉买的少没太大意义。”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告诉中新经纬,投资和消费面向不同需求的市场。消费者买黄金饰品是为了佩戴和赠送。黄金饰品的溢价包含的是艺术价值。所以,饰品不是专为保值,饰品的价值本来就比投资金更高。老百姓购买黄金饰品会关注保值功能,但谁也不会为了保值去投资黄金饰品。
盘和林进一步表示,黄金价格主要看通胀率,而通胀率和货币政策息息相关。个人认为,2023年美联储加息将趋缓甚至逆转。所以,黄金有可能因为新一轮政策宽松,而步入上涨通道。当然,这里讲的黄金价格是相对于美元,而人民币升值会对冲一部分黄金涨幅,但总体还是涨的。
金手镯和转运珠成“顶流”
“结婚好多年,一直想买金镯子。前两年受疫情影响一直不敢出门,今年放开后终于能出门了,也算是‘报复性’消费吧!邻居们都出京玩,我们就买买首饰,既满足心愿,还能保值。”张女士告诉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发现,各商场内相比其他柜台,黄金手镯和转运珠的消费者相对较多。
一位销售人员告诉中新经纬,一般情况下,一只实心千足金成年人黄金手镯重量在25克到50克之间,30克左右的佩戴效果最佳,不至于看起来太细,重量也不会太重。婚庆用的黄金手镯、古法黄金手镯个别的会重达70-80克甚至以上,消费者购买这类手镯,多用来保值。如果手镯采用的是硬金工艺,消费者可以在12克至28克之间选择,这类手镯硬度高,不易磨损。
按照销售人员的介绍,中新经纬算了一笔账。按照535元/克的单价计算,购买一只30克的黄金手镯,需要16050元。对于收入有限的人,买一只黄金手镯还是会有一定压力。
根据国家统计局编著出版的《中国统计年鉴2022》显示,2021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06837元。这意味着,买一只30克的黄金手镯,或花费普通消费者近两个月的工资收入。
如此高的价格,让很多年轻人对黄金手镯望而却步。相比黄金手镯的柜台,关注转运珠的消费者中多了许多年轻面孔。
“买颗转运珠,排队1小时,人都被挤成五花肉了!”计划给母亲购置兔年本命年礼物的常先生感叹道。
在业内看来,转运珠形制上的多元化、搭配组合的灵活性以及单个克重较小,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大家买黄金的门槛,提升了黄金对多年龄层的吸引力。
中新经纬注意到,目前市场上的转运珠,已不再局限于圆珠型,已经有各类生肖、卡通人物、爱心、花朵等形状,部分转运珠上还会搭配“财”“福”“吉”等表示祝福的字词。
临近兔年春节,兔子形状的转运珠颇受欢迎。消费者可以直接购买已经由品牌制作好的转运珠手链,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单独购买转运珠和编织绳。其中,由品牌制作好的转运珠手链一口价售卖,不按黄金克重计价。消费者自行挑选转运珠样式和个数的,则按黄金克数计价。
值得注意的是,1月14日,转运珠每克单价比黄金手镯贵。1月14日,菜百首饰黄金手镯的单价为535元/克,转运珠单价为570元/克。
为什么黄金转运珠的价格比黄金手镯的价格还贵?销售人员对消费者解释称,价格主要贵在工艺上。因为转运珠采用的多为3D硬金工艺,这种工艺在不改变黄金纯度的情况下,将黄金的硬度提升3到6倍,能有效克服黄金饰品硬度低、易磨损、不易保持细致花纹的缺点。
中新经纬发现,截至1月16日晚,北京西城区菜百首饰部分兔型转运珠已经出现断货情况,1.2克以下的兔型转运珠所剩不多。
除当做礼物送人,不少年轻消费者主要是自己佩戴,除讲究款式流行度外,他们在购买时候还会关注珠子的颗数以及属相之间是否相合。
90后消费者王女士表示:“讲究这么多,其实也只是把它当成美好希望的寄托。如果在好看的基础上还有美好的寓意,这样的首饰带着不是更舒心、踏实吗?”
全球央行抢购黄金
普通消费者对黄金的消费热情上涨,全球央行也纷纷抢购黄金。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最新数据显示,2022年11月至12月末,中国人民银行三年未购黄金之后,两个月连续增持黄金,共增持200万盎司,对应增持黄金购入金额超250亿人民币。截至2022年12月末,中国黄金储量为6464万盎司。
在全球范围内,自2022年下半年以来,多国央行增持黄金。根据世界黄金协会数据,2022年第三季度,全球央行买入近400吨黄金,创2000年有季度数据以来新高。
光大证券研报指出,从货币政策看,2022年12月美联储加息放缓,预计2023年3月或停止加息,历史经验表明,美债利率多提前于美联储加息终点回落。多因素共同作用,实际利率已步入下行通道,带动黄金价格上涨。同时,美元作为黄金的计价货币,对黄金价格形成“尺度效应”,2023年美元强势基础或将转弱,对黄金价格的压制放缓;从资产配置视角看,从加息结束到降息周期,黄金均是优势资产。
展望2023年,世界黄金协会认为,放开对经济复苏和黄金需求的提振来说是个好兆头;除疫情相关限制解除之外,黄金需求还可能会受益于政府为刺激消费所做的努力。这些因素的叠加,有望助力中国黄金需求在2023年实现回升,但挑战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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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募捐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 金泽刚
近日,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暖曦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从法律上讲,该案已画上了句号,但案结事未了。随后刘暖曦通过微博就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引发很多网友愤慨。目前刘暖曦账号已被禁言。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网络募捐所涉法律问题的关注。
根据我国慈善法相关规定,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由于慈善的公益特性,决定了自然人主体并不具备慈善募捐的资格,因此个人在微博就赔偿款进行募捐,呼吁网民进行打赏不属于慈善募捐的范畴。此类行为在性质上可定义为通过网络的个人求助行为。
对于他人发起的求助,社会大众或出于同情、怜悯等缘由而给予其物质帮助,这在性质上归属于民事赠与,对此,法律并未禁止。当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求助人不得采取欺诈等方式向他人求助,以获得捐款,还应当遵照事先说明的用途使用募捐款项,否则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即诈捐,诈捐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与此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就此案来说,法院的判决已明确了其中的是非曲直,也尊重了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念。司法判决弘扬的是人间正气,呼唤的是社会良知,热心助人者应该得到补偿和认同,自私冷漠者必须得到批评和惩罚。这不只是司法判决的法理所在,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必然要求。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理解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则的重要指引,即司法判决就应彰显公平正义,鞭挞丑恶自私。由此案说开,如果其他案件的当事人也因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而被法院判处承担赔偿责任,但又就赔偿款进行网络募捐,那么这一行为其实就是在向社会公序良俗发起挑战,在向社会主流价值观发起挑战,对此,相关网络平台要严格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承担起相应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对相关当事人的一些偏激言论,乃至后续的网络募捐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和监管。
同现实生活中的“讨要”不同,网络属于虚拟空间,在网络上的“求助”不仅求助对象广泛,明显带有社会公共属性,而且便于美化自身角色,从而容易博取同情,进而获利。因此,对网络平台上的求助行为,特别是网络打赏等经济活动的监管亟待加强。对于是否将个人募捐求助纳入慈善法的规制范畴,值得进一步探讨。如果立法条件尚不成熟,亦可考虑在目前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增设关于“网筹型个人求助”的内容,因为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慈善制度在外延上应当包括个人求助制度,个人求助的核心在于个人求助权利得到保障和实现。
无论如何,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不是什么钱都能在网上“讨要”。网络求助同样应当遵循民事行为的基本准则,而且,网络求助应当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能让网络平台为违法担责者博取同情、获取财物提供帮助。
(作者系同济大学法学教授,上海市嘉定区法学会副会长)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